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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将开展以房养老试点

文章来源:广东省养老服务业协会发布时间:2015-04-08浏览次数:465

近日,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鼓励相关保险公司开发适应广州市需求的“以房养老”保险产品,并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开展“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”试点。《实施方案》还提出,要加强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协调,争取将广州列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城市。

  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到2020年,各类保险机构要达到100家,年保费收入要超过900亿元,保险深度要达到5%以上,保险密度超过6000元/人。

  在运用保险机制加强民生保障方面,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要积极创新养老保险服务。鼓励相关保险公司开发适应我市需求的“以房养老”保险产品。据了解,早在多年前,保险业就曾提出以房养老的探讨,直至2013年,国务院首次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,为这一养老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。自去年7月1日起,保监会圈定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和武汉四地启动试点工作。但广州至今仍未正式启动试点。《实施方案》所附的重点工作分工中明确,将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开展“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”试点,但并未明确具体时间,只是要求持续推进。

  此外,《实施方案》还提出,要加强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协调,争取将广州列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城市。据了解,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,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,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。而这一项工作也将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,并持续推进。